2026-06-02 18:43:46
2026年5月25日,山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,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淄博营业部(以下简称“淄博营业部”)因多项违规问题,其负责人蒋涛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,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。
公告显示,山东证监局在检查中发现,淄博营业部存在三大方面问题:一是互联网营销管理不规范;二是客户关系管理不清晰;三是员工管理及薪酬管理不到位。这些问题反映出营业部内部控制存在缺陷,违反了《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55号)第五十六条的规定。
作为营业部负责人,蒋涛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管理责任。根据《期货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227号)第二条第三款、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,山东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。
根据相关规定,蒋涛如果对本行政监督管理措施不服,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,或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复议与诉讼期间,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。